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公司注册完成;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员、两名从业人员完成培训;编制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进行专家评审并在安监部门备案;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查申请单位注册地址;完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所符合工商部门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有五点。
办理危化证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如下:企业经营危化品的场地,相关设施与建筑物等,都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等规定。
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的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取得甲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取得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经营销售除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
法律主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是3年。法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经营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在期满前三个月申请延期。法律客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第三十五条 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四十条 禁止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并凭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和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综上所述: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1、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明确答案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需要依法获取的许可证照。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前,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自我评估和审核通过后获得的证书。两者都是针对危险化学品领域的重要证照。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部门,负责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人员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重要因素。政府必须严格监管此类企业。
3、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4、二是按照《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以及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办法》第三条对此做了衔接性规定。
5、甲种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乙种经营许可证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成品油的经营许可纳入甲种经营许可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