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如果严格遵守了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并接受了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确认加强了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可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本预案是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本预案系统的描述了本公司按法规要求和公司的需要所建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其实施活动。本预案适用于 本预案在内部使用时,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文件之一。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文件(以下统称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制定本指南。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危险化学品市场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省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环保法规,确保安全设施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对于已经存在的危险化学品市场,如果不符合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要求,应进行改造,设立专门的经营和储存区域,将分散的经营单位集中管理。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鲁政办发〔2011〕38号文件,针对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安全管理问题,出台了一份《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这份文件旨在强化对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公众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细则》于2016年正式发布,主要针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该细则对危化品企业的投资管理、安全评估、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是采用系统化的理念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本规范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及附件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附件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组成。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举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泄漏、坍塌隐患、非法危险品生产等严重违法行为。对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经处罚并上缴罚没款,举报人将获得相应奖励。 举报人需注意,同一隐患或行为只奖励首次举报者,匿名举报和内部人员举报仅反馈查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