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定适用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的企业在进行设备检维修时的动火作业。2 本规定所定义的动火作业,包括在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但排除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
法律分析:1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设备检维修中的动火作业。
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GB5001GB50160、GB50074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3规定执行。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AQ 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
【答案】:C 选项 A,一级动火作业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批,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点所在车间审批; 选项 B,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的有效期不超过 8h;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 超过 72h; 选项 D,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 25%。
精细化工行业具有产能规模小、品种繁多、危害因素复杂等特点,生产过程涉及多种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检维修频繁,现场动火作业安全风险较大。近几年来,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环节直接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和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
1、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确实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条件和责任。如果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生产且达到一定数量(由国务院安监部门等确定),则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2、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在进行生产或使用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确实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条例明确规定,对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其使用条件需符合法律规定和国家标准,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3、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需要办理安全使用许可证。
4、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管理将实施新的法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第57号令,名为《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该办法经过2012年10月29日的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通过,正式定稿并公布。从2013年5月1日起,所有与危险化学品使用相关的活动将按照此办法进行操作。
企业必须有专门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设施。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当位于远离居住区、商业中心、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设施必须具备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监控。 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环节主要包括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生产环节 在生产环节,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主要关注生产设施的安全设计、生产过程的控制以及产品质量的安全保障。
. 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执行xx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其它款项。 . 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我国关于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审查买方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制度。这意味着,任何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购买危险化学品。
1、法律分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这是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而制定的。
4、生产:包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合成等环节,旨在确保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过程符合安全要求,防止事故发生。经营:指危险化学品的购买、销售、储存等商业活动,条例要求经营者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储存、销售和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合法经营和安全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014)整体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126)整体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128)整体适用。
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安全生产法》、《劳动 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 例》。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以下统称登记企业)生产或者进口《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适用。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最严格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的。安全管理(Safety Management)是指国家或企事业单位安全部门的基本职能。
无论是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还是其他领域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其本质特点都是有毒、易燃、易爆、易腐蚀等,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对于这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要求是相同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