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2、生产企业若发现化学品有新的危害性,应该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更改企业危险品技术目录,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措施,个人防护措施。
3、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证书》和没有提供“一书一签”的产品,生产单位不得销售,证书每5年复核一次。 7 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理化危险 爆炸物 易燃气体 易燃气溶胶 氧化性气体 压力下气体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 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 2健康危险 急性毒性 皮肤腐蚀/刺激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呼吸或皮肤过敏 呼吸或皮肤过敏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95。
2、危险化学品的危害主要体现安全危害、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三个方面。安全危害包括易燃性、腐蚀性和爆炸性等。健康危害包括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危害,其中慢性毒性又包括致癌性啊,生殖毒性啊等危害。比如危险化学品可致儿童血铅超标,壬基酚可以影响人体的内分泌系统等。
3、根据GHS,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主要有九种。
1、危险化学品存在的主要危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当受到火源或高温等刺激时,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毒性: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机化合物、无机酸等物质容易对人体产生剧毒作用,会危及人员的生命健康。
2、腐蚀性 强酸、强碱等物质能对人体组织、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接触人的皮肤、眼睛或肺部、食道等时,会引起表皮组织坏死而造成灼伤。内部器官被灼伤后可引起炎症,甚至会造成死亡。放射性 放射性危险化学品通过放出的射线可阻碍和伤害人体细胞活动机能并导致细胞死亡。
3、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质分为:易燃易爆性:这类化学品具有高度易燃易爆的特性。例如,天然气、氢气和乙炔等,它们在遇到明火、高温或与氧化剂接触时,会迅速燃烧或爆炸。这些化学品的燃烧和爆炸可能会对人员造成伤害,甚至引发火灾和环境污染。毒性:许多危险化学品具有毒性,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4、根据GHS,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主要有九种。
5、其特征是:(1) 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2) 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3) 需要特别防护的。
1、现行的危化品管理办法中危化品一共分为九类。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9类危险品主要包括: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压缩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第五类:氧化物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有毒物质;第七类:放射性物质;第八类:腐蚀品;第九类:杂项。
2、现行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将危险化学品分为九类。具体分类如下: 爆炸品:具有爆炸性质,能够在受到激发时迅速释放能量的物质。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包括压缩或液化状态的气体,具有高压和易燃等危险特性。 易燃液体:在常温下以液体状态存在,且易于挥发形成可燃气体,遇到火源易燃。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化学事故和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以下简称登记单位)。
1、危险化学品的危害主要体现安全危害、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三个方面。安全危害包括易燃性、腐蚀性和爆炸性等。健康危害包括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危害,其中慢性毒性又包括致癌性啊,生殖毒性啊等危害。比如危险化学品可致儿童血铅超标,壬基酚可以影响人体的内分泌系统等。
2、危险化学品的危害主要包括理化危险、健康危险、环境危险。理化危险有爆炸物、易燃气体、易燃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压力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剂。
3、根据GHS,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主要有九种。
4、危险化学品存在的主要危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当受到火源或高温等刺激时,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毒性: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机化合物、无机酸等物质容易对人体产生剧毒作用,会危及人员的生命健康。
5、消化道 主要是指由于口服或吞咽危险化学品,经消化道吸收进入人体内造成的毒害,也有可能造成灼伤,还有可能因接触了有毒物质后未彻底洗净,由于喝水或吃东西经消化道进入人体内。 呼吸道 人类的生理机能决定了人类需要呼吸含氧量高、且不含污染物的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