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公布)第六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图 法定依据 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2011年3月2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可以的,市安监局网站上有具体说明的,你可去查看。
1、为了从源头上遏制毒品我国2005年11月1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了从生产销售和运输等各个环。毒品对一个国家,以及普通老百姓的危害是十分大的。毒品会使人上瘾,丧失对工作,对生活的热爱,极大地减少人的寿命。还会危害社会的公共治安,使国家失去发展的动力。因此,我国坚决履行禁毒的责任。
2、法律分析:该能够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 环节的管理行为。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3、法律分析:易制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是国家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以防止其被用于制造毒品而制定的相关法律规范。
必须要持证上岗 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在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有关从业人员进行首次岗前培训时,应审核其是否具备相应的从业条件,对不具备规定从业条件的人员不得进行考核发证;已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应在复训时对其从业条件进行复核,对不具备规定从业条件的人员不得通过复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此处的“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属于此类。有些地方的消防局是要求的,所以你可以咨询当地消防部门。希望能帮到你,满意请采纳。
你好,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单位,个人都需要的证件及要求如下: 运输安全管理(一)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资质与资格企业资质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涉及以下危险化学品的工作人员需持证上岗: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分类: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工艺、设备基本情况,具备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和管理能力,具有国民教育化工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具有两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1、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3、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进人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2)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A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