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应当不少于30日,不超过1年。注意区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根据查询中国政府网显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最长生产期限不得超过1年,最短生产期限不得少于30日,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时间不少于3个月。
危险化学品试生产期限不少于30日。通过查询危险品保管法则显示,大中小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应当不少于30日,不超过1年。危险化学品是指有毒害、腐蚀、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所以危险化学品试生产期限不少于30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还规定,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应当不少于30日,不超过1年。试生产(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条件进行确认,对试生产(使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包括生产、使用)的,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