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这是为了确保在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保障员工安全以及减少财产损失。
2、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3、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预防措施(1)设置信号报警。在生产过程中,当出现失常情况时,为了能够警告操作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以防蔓延扩大,可安装能够发出声、光或颜色等信号的报警装置,如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等。(2)安装保险装置。
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依法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可以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处置,相关处置费用由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承担。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用于公众上交以及收缴的剧毒化学品的贮存与处置。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问责。
第六十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四条 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宣传有关危险化学 品的防护知识及发生化学品事故的急救方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
【答案】:(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二)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设施;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产、储存场点、品种合理布局的需要。(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三)产品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四)工厂、仓库的周边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具备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等条件。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生产工艺、设备或储存方式、设施符合国家标准。(2)企业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3)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符合生产或储存的需要。(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细则》于2016年正式发布,主要针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该细则对危化品企业的投资管理、安全评估、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是采用系统化的理念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本规范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及附件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附件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组成。
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操作规范。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法律分析:危险品车在节假日在山东境内高速公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驾驶人及运输企业予以处罚。
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这些装置处于适用状态,是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遵守的规定。
首要的,这些单位必须在其作业场所设置关键的防护装置,以预防潜在的风险。根据条例,这些装置旨在监控化学品的流动,防止意外泄露,以及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及时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强化设施配备:生产单位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测设备,如泄漏报警系统、紧急切断阀和应急喷淋装置,以实时监控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
储存使用危化品应设置哪些安全设施根据相关管理条例,储存使用危化品应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调温、通风、防晒、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泄漏、防腐、灭火、泄压、中和、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这一类场所应该安装的东西很多,但是首先应该安装报警仪,一旦发生危险气体泄漏。就应该及时报警的这种装置。然后应该有消防和安全设施,泄爆装置,还有灭火装置等等。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在执法检查中将有关从业人员资格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凡是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并停产整顿。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HAZOP分析。
两重点一重大中“第一个重点”是指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第二个重点”是指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一重大”是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全面完成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重大危险源(统称“两重点一重大”)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进。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进行严厉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综上所述: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高度重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